仲恺高新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2017年度仲恺高新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实施情况的报告
一、仲恺高新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基本情况
(一)城市棚户区改造进展情况。根据市政府与我区签订《2017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》要求,我区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为194户(含2016年未完成44户改造任务)。结合我区改造实际,全部实行货币化补偿方式进行改造。截止10月底已全部完成了改造,完成率达100%,其中陈江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114户、惠环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60户、潼侨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20户(详见附件1:惠州仲恺高新区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台账)。
(二)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情况。根据市政府与我区签订《2017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》要求,我区2017年底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套数应不少于1781套,其中2013年底前政府投资开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1714套要求完成90%(即分配套数不少于1543套),2014年政府投资开工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280套要求完成85%(即分配套数不少于238套)。结合我区实际,截止11月底,我区已完成分配套数为1814套,其中2013年底前政府投资开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1714套已分配1546套(含:恺新家园一期900套、恺新家园二期项目646套),超额完成了3套,完成率约达100.2%;2014年政府投资开工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280套已分配268套(含:公园壹号保障性项目174套;昕景华庭94套),超额完成了30套,完成率约达112.6%。
(三)保障性安居工程制度建设及完善情况。我区大力推进住房保障制度改革,出台实施了《仲恺高新区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实施方案》( 惠仲委办〔2012〕55号)、《仲恺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办法》(惠仲委办〔2013〕1号)、《仲恺高新区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助实施办法》(惠仲委办〔2013〕1号)、《仲恺高新区城镇低收入家庭租赁住房货币补贴实施办法》 (惠仲委办〔2015〕33号)、《仲恺高新区住房保障档案管理实施办法》( 惠仲规建〔2014〕97号)等一系列创新政策和管理文件,建立以公共租赁住房、城市棚户区改造为主要保障方式的新型住房保障体系。
仲恺高新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
2017年12月4日